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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综合施策,应保尽保,让人民住有所居
  • 2018-08-30 11:44
  • 来源: 广东建设报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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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全省4项年度任务中,‘发放租赁补贴’任务已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两项任务进度超过85%,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比例超过80%。”7月5日,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华宏敏在总结全省2018年上半年住房保障工作时如是说。他指出,棚户区改造和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等目标任务,是国家下达的硬指标、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 
  近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不断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讲话精神,联合全省多部门因城施策,探索建立涵盖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多渠道、多层次、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符合广东实际情况的新型住房保障生态系统,不断释放住房保障红利,向着“应保尽保”,“让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前进,收获了优异成绩。 
  公租房分配:“要把雪中送炭的事做好” 
  “公租房分配是改善人民生活,兜底保民生的工程,是给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事,从国家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许欣毅的印象中,几次到基层调研公租房分配工作情况的经历让他记忆犹新。一次在韶关坪石镇的一户新入住公租房的低保户家调研时,住户拉着他的手走到窗边,指着公租房对面一片低矮的危旧房说,不是政府给他们分配公租房,他们至今仍然住在那样低矮破旧的危旧房里,是公租房分配政策让他们在有生之年住上了宽敞明亮又经济实惠的公租房。 
  记者了解到,2017年,广东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住房条件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住房保障实现形式,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大力提升了住房保障供应能力。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06188套,其中,中低收入家庭25736户、新就业无房职工50149户、异地务工人员30303户;2017年,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连同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701户,共新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近12万户,涉及人民群众超过36万人,效果显著。全省累计通过保障性住房(不含棚户区改造)实施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76万户,共改善超过243万人的住房条件。 
  许欣毅表示,近年来,广东省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上不断扩面提质,不仅将受益人群从中低收入人群(城镇户籍)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扩展,仅2017年,广州市3.1万套公租房中就有2.6万套是分配给后两类人员的;在公租房工程项目规划、环境配套、社区物业管理、通勤配套等方面也逐步推进提高。此外,政策还逐渐向城市“夹心人群”,如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等特殊群体倾斜,最大力度的向群众释放住房保障政策红利。 
  棚户区改造:让群众实现“出棚上楼”愿望 
  在广东,无数的城中村和各地成片的危旧房组成了极具广东特色的棚户区,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棚户区改造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既改善民生,也带动了有效投资和经济增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给予最大的资金、土地、税费和融资等政策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咬住目标、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多措推进货币化安置、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资金监管、健全棚改奖惩机制等各项措施,提速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2017年,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8367套,全省共有1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国家金融性开发融资授信和1个项目获得PPP融资,合计获得贷款176.77亿元,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89.4亿元,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2018年,国家下达广东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897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7660套。仅1-6月,全省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327亿元,为13个新开工棚改项目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贷款共计115.7亿元,投放贷款29.6亿元。截至6月底,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2991套,占总目标任务比例为88.8%,进度同提高29个百分点、环比提高45.8个百分点,进度为历年最快,在全国排名第三;其中,棚改货币化安置户数为3707户,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套数比例为16.1%。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6435套,占年度总目标任务比例为93.06%。1-6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实现投资77.71亿元,为全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据许欣毅介绍,近年来,为帮助更多群众实现“出棚上楼”的愿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综合施策,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建设运营资金,解决棚改难题。与此同时,各地也运用棚改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出了不少棚改新做法,如肇庆市推出的“棚改超市”,以摆摊的形式,由政府、开发商、村民共同出资进行棚改;东莞市对原有危旧房进行连片修缮,改善房屋结构功能等,加速了全省棚改工作进程。 
  应保尽保:让群众住得安心、舒心 
  “所有房子都有一个闭合的全生命周期,无论商品房还是保障性住房。”许欣毅表示,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保障房的工程质量保障问题也是群众最关心的,更是近年来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据许欣毅介绍,近年来,在政府投资的保障房工程建设中,工程总体质量得到了稳步提高,一方面是在建设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监督方,积极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验收标准,随时提醒建设方提升质量,要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可用”,不少工程都拿到了省市的“优良样板工程奖”,甚至是含金量极高的“鲁班奖”,做到“每建必优”;另一方面,在全省住建队伍素质提升上,广东省也狠下功夫,抓好项目质量控制,目前,全省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投诉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同时,在保障性住房空间规划和配套服务方面,广东省也在积极向香港和国外先进地区学习,优化保障性住房周边的环境配套和通勤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上尽可能做到人性化服务,制定岗位标准和奖惩措施,不断打造出保障性住房社区品牌。让群众真正离开危旧房,住进安心房。 
  此外,为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和新市民、新就业群体等中端夹心层的多样性住房需求,作为对现有不平衡、不充分的住房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广东省今年以来选取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五市作为试点城市试点了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即由政府引导并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市场开发建设,由购房人和政府按份共有所有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为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做出了重要探索。 
  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四地已陆续展开了试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已基本完成了《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指导意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突显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属性,在户型设计和房屋用途上更加明确居住的功能;二是突显共有属性,对产权份额、限售期、产权转让进行详细的规定;三是突显政策属性,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同等优惠政策。 
  综合施策,让人民住有所居 
  2018年4月,2018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一是要加大对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和人才的保障力度,切实加强对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利用好政策进一步推进棚改工作扩量提质,助力广东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要确保完成2018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下最大决心、花最多精力、用最多资源抓好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要扎实推进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列出清单、查摆原因、紧盯要素,逐一对号入座,系统分析并落实整改。四是要认真谋划好未来住房保障工作,尽快制定2018-2020年的住房保障规划,同时结合各地正在调整城市规划总规的契机,谋划面向2035年住房发展未来规划。五是要构建符合省情的人才住房供应机制,进一步对人才内涵进行界定,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工作,使人才有稳定的住所和预期。六是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市场,把国家住房租赁政策用好,把试点的工作做到位,使住房租赁能真正成为全省租购并举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七是要提升住房保障“产品”质量,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要科学设计、精心施工、强化监管,让群众住得安心、放心。同时,要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高保障房小区后续运营服务水平,提升住房保障“软”质量。 
  实际上,为实现让人民住有所居,广东省住房保障一直在路上。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建立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探索实施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租售补有机结合的住房保障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住房困难群体,继续扩大保障范围,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实施每月通报制度、纳入省委省政府联合大督查、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提醒等方式,切实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通过推进项目融资、完善项目开工手续、做好明年项目融资测算等措施,切实抓好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任务的推进;认真梳理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制订整改工作时间表,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限期完成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期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倒逼推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广东建设报讯记者 黎莉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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