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产品质量监督执法信息公开 > 抽查公告
分享到:
2018年汕尾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本市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依据QB/T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等产品标准对食品用包装容器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本次抽查共抽查了9家单位生产的9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经检验,该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汕尾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企业名单
汕尾市质监局
2018年5月1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