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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方式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特种设备数据清理和清网行动要求,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部分设备已拆除,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存在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等情况。现在我局依职权对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注销公告(详见注销公告清单),如清单中注销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到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永久注销处理。
联系电话:0660-6812399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云峰路1号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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