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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0-12-25 10:08
  • 来源: 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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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丰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的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查。我县各相关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坚持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审计涉及的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审计报告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经统计,截至2020年3月底,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40个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已整改到位36个,整改完成率90%。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006.13万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580.69万元、归还原渠道金额265.96万元),审计提出的建议基本被采纳。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或修订制度规范4项。

  二、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取军人优待金的问题。县政府于2019年6月发文通知各单位停止违规征收行为,并要求对2011年9月以来违规征收收入予以清退。

  2.关于决算草案编制内容不够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对原决算草案进行重新编制,将2018年财政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列入决算草案。

  3.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县财政局承诺将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支出项目,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同时,根据县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县财政局已将存量资金回收并作了安排计划,编制了《回收存量资金安排方案》报县政府同意通过,加快盘活资金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个镇违规收费的问题。责任单位自2016年2月起已停止收取该项费用,2016年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该镇政府又再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问题整改纠正。

  2.关于1个镇租赁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3.关于1个镇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责任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现金收支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4.关于1个镇未按规定列支核算业务接待费的问题。责任单位审计期间已调整了账务,在“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业务接待费。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2个责任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专户;1个责任单位正在整改中。

  2.关于5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其中:4个责任单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个责任单位正在整改中。

  3.关于5个单位租赁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问题。4个责任单位审计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1个责任单位于2019年3月缴纳相关税费。

  4.关于8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项目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的问题。8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将按照《预算法》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内容,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发生。

  5.关于5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2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将健全政府采购监管运行机制,编制好政府采购预算;1个责任单位已及时作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向政府申请追加购置办公设备经费预算,且已编制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个责任单位及时调增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个责任单位承诺将及时做好追加项目采购预算计划调整。

  6.关于2个单位超规定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2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7.关于1个单位应扣未扣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8.关于6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个单位出租场地和房产、门市未报县财政(国资)部门审批。1个责任单位已收回租金上缴县财政专户,并根据原汕尾市建诚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于2019年7月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1个责任单位已于2019年10月31日终止租赁合同。2个责任单位都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海丰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二是2个单位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出租。1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后出租;1个责任单位经局会议决定,合同已签订的,按原合同执行,未签订合同的从2020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三是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2个责任单位已将固定资产补记入账。

  (四)支持重大政策落实的省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

  关于7个项目新增债券资金8228.14万元尚未实际使用的问题。截止2020年3月底,上述沉淀的债券资金已经全部支出。

  2.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方面。

  (1)关于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整体进度滞后的问题。截止2020年3月底,已完成2017年建设任务57间,并全部投入使用;2018年和2019年建设任务140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71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2间,尚有17间未动工建设或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针对上述问题县卫健局承诺将加强对各镇场的督促力度,并要求各镇卫生院加强对卫生站建设的指导,计划在2020年全面完成140家卫生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2)关于9间已建成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县卫健局已责成相关卫生站所在的卫生院认真整改,目前,已建成的卫生站已全面启用。

  (3)关于未按规定标准核定和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助的问题。县卫健局拟修改《海丰县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批准。

  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方面。

  (1)关于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方案不够细化合理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协调相关部门修订《海丰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2)关于多报2018年初应享受生活补助教师人数的问题。县教育局承诺今后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和完善全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数据管理,确保上报数据和发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五)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

  (1)关于用能报装未实行“一站式”服务的问题。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向县政府报告因场地限制,目前还有5个单位未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情况,县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2019年3月经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划将政务中心办公楼二楼改建为办事大厅,截止2020年3月底政务中心办公楼二楼改造工程已经完成设计、预算阶段,正在动工中。县供水总公司、海丰深燃中顺燃气有限公司也积极配合政务中心做好相关业务、窗口配置等前期对接等工作。

  (2)关于某公司违规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办理用水的前置程序的问题。该公司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停止违规行为,并就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

  2.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

  (1)关于对涉费行为检查监督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经营服务单位违规行为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已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2)关于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19年7月23日草拟《海丰县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县政府审核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收集意见后已由县政府批准实施该制度。

  (3)关于未开展工业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年度工业用地供给计划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承诺将根据县政府建立的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进一步指导和制订用地供应计划,完善制订下一年的用地供应计划。

  3.减税降费方面。

  关于1个单位违规收费的问题。该责任单位已退回相关收费,对无法退还的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1)关于2个项目资金491.13万元闲置的问题。一是省补助我县2017年和2018年34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资金408万元,因西部四镇划入深汕合作区,我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为26个,截止2020年3月已完成2名全科医生的派遣,实际闲置资金为312万元。2020年拟将重新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全科医生岗位。二是3家县级医院卫生培训资金闲置83.13万元的问题。其中:2家县级医院的卫生培训资金48.5万元已经使用;剩余1家县级医院已使用11.79万元、尚结余22.84万元承诺将用于新建大楼学术培训厅的基本配套系统的购置。

  (2)关于3家镇卫生院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问题。县卫健局已责令3家镇卫生院将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结转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用资金结余,由卫生院业务收入经费列支。

  (3)关于全县卫生院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尚未达标的问题。至2018年底全县卫生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612200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32%,完成省要求的75%的工作指标。

  (4)关于全县卫生院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未达标的问题。至2018年底全县卫生院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36406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11985人的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

  (5)关于部分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县卫健局积极落实整改:一是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县财政、县人社、县编办等部门的协调,加大医技人才引进力度;二是创新引人用人的制度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医院自主权,放宽基层卫生院用人政策,落实边远山区医务人员津贴,探索推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三是实施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度。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个公司部分业务收入和劳务支出未按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的问题。该公司已取得合规合法的发票入账,同时对原始票据进行全面清理,整理编制明细情况表,由财会部门入账归档。

  2.关于1个公司超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该公司在现有的财务制度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承诺今后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进行非林地建设1800㎡的问题。针对县某农场非法使用土地建设仓库的问题,县林业局森林分局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原状,并已处以罚款27000元;同时,海城镇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跟踪核实该农场整改落实情况。

  2.关于1个单位和1位农户违法构筑拦河坝的问题。(1)县水务局于2017年8月已向汕尾市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整改;海城镇政府也于2018年8月向县政府报告要求及时处理该河段漂流蓄水坝险情,现该蓄水坝已处理为直通排水。(2)海城镇政府和县水务局分别于2017年2月、4月对殴某擅自在莲花村委湾兰筑坝蓄水问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原状。同时,对以上违法筑坝行为加大现场监管规范力度。

  3.关于海城镇埔仔村委坝仔水库承租人限制村民农田灌溉用水的问题。海城镇政府已责成村委和现承租人及时落实整改,现坝仔水库已根据下游村民农田灌溉用水需求,随时调整水库放水量,农田灌溉用水得到保障。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4宗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项目业主单位已扣回多计的工程价款。

  2.关于19宗工程的结算造价未报送县财政进行审核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将结算造价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海丰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及结算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待审核造价确定后再进行账务调整。

  3.关于5宗工程超进度预拨付建设进度款的问题。项目业主单位承诺对于工程预拨款数将在送审结算中一并进行清算。

  4.关于1宗工程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项目业主单位承诺今后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督,规范工程基建手续,严格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大整改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分类整改,逐项、逐条整改到位。今后,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担负起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着力构建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坚持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健全整改配套措施,积极推进相关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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