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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国资委2024年制度性文件建设计划》已经2024年第7次委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目录,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初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国资考核〔2020〕11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资考核〔2016〕1号)
3.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资函〔2019〕965号)
4.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广东省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资考评〔2013〕63号)
5.省属企业开展“激励、约束、容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引(2020版)(粤国资考核〔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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