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
分享到:
关于征求《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70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 8 月7日(共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8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联系人:洪晓明;邮箱:a20200924.com;
联系方式:0660-6686994。
附件: 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pdf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