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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一批交办案件﹝环督(汕)转(2016)33号受理编号39﹞办理情况的公示
  • 2017-01-22 15:38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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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我县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21批交办案件(环督(汕)转[2016]33号)受理编号39号,反映“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深坑岭324国道边两侧的小山塑料厂、新金首饰模具橡胶厂、金雨泡沫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刺鼻的有毒气体,严重扰民。小山塑料厂用硫酸清洗回收的垃圾废旧塑料,清洗后大量的污水直排,经底下渗漏严重污染梅陇镇的水源水质,危险村民的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2012年9月开始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新闻媒体也报道过,但未得到有效的处理”后,立即派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小山塑料厂、新金星首饰模具橡胶厂、金雨泡沫厂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丰县梅陇小山塑料厂,该厂个人独资,占地约1000平方米,钢结构简易厂房。工人约12名,2007年经广东省环保学校进行环评(报告表),2007年6月经海丰县环保局审批,其生产工艺采用日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再生产,主要工艺为塑料分拣——破碎——清洗——热熔——拉丝——切粒,其生产中的废水主要为塑料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中没有用硫酸清洗回收垃圾废旧塑料;废气主要为热熔、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工艺进行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废水、废气各项排放指标符合环评批复规定标准,该厂于2013年1月通过海丰县环保局验收。
      金雨泡沫厂(现更名为东旺泡沫制品工艺厂),个体经营,该厂占地约1000平方米,搭建厂房约600平方米。2012年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评(报告表),2012年12月该项目通过海丰县环保局审批。该厂生产工艺采用原料泡沫粉注入相应的金属模具,通过蒸汽加热发泡熟化制作成品。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梅陇镇市政管网,锅炉废气经麻石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生活污水、锅炉废气按环评审批要求进行处理,各项排放指标符合环评批复规定标准,该厂于2013年2月通过海丰县环保局验收。
      新金星首饰模胶厂,该厂占地约1500平方米,厂房面积500平方米,2012年11月委托华南环科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2年12月通过海丰县环保局审批,其生产工艺采用树脂、松香等加热制成首饰模具产品,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梅陇镇市政管网;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业主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措施,各项排放指标符合环评批复规定标准。该厂于2013年4月通过海丰县环保局验收。
      (二)上述三家厂地址位于海丰县梅陇镇深坑岭工业区,324国道边,周边都是厂房,没有居住区,水源流向排入324国道梅陇镇市政管网,汇入梅陇后底溪,即梅陇镇居民生活污水汇入处,没有流向饮用水源处。
      (三)2016年12月20日下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三家厂进行检查,通过调阅三个厂的相关材料,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三个厂产生的废气、废水均达到环保相关规定要求;新金星首饰模胶厂今年国庆节后没有生产,东旺泡沫工艺制品厂已于12月8日停产,小山塑料厂正常生产。2016年12月20日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从小山塑料厂总排口、厂外门前小沟(生活区下游约20米处)各取水样1份共2份带回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废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从东旺泡沫制品工艺厂污水总排口取水样1份带回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污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四)2013年群众对上述三家厂向上级反复投诉污染情况,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先后派深圳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中心到现场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家厂排放都符合规定标准。
      我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经省环保厅同意,委托深圳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周边环境开展为期三天的监测。深圳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小山塑料厂周边开展取样监测时,受到投诉人干扰,投诉人故意对监测仪器的测管吹进烟气,致使多次更换监测点。
      深圳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除东旺泡沫制品工艺厂锅炉烟尘瞬间微量超标外,其他各项指标都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东旺泡沫制品工艺厂锅炉超标的情况,我县环保局当即责令该厂进行整改;当晚该厂对其烟道进行清理,第二天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达标;此后,没有发现该厂有超标排放的情况。
      2016年12月10日县环保局做出环境监测方案,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由于中标单位年底需要项目扩项,现场监测时间定在12月28日,预计采完样后需5天时间才能给出给果,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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