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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交办案件﹝环督(汕)转(2016)37号﹞(受理编号39)办理情况的公示
12月24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25批交办案件(环督(汕)转[2016]36号)受理编号39,反映“汕尾市海丰县绿道网江起大液河桥闸处西至324国道科技工业园海丰县大液河绿道沿途建有5个养猪场,猪粪直排入农田或河道,造成周边耕地和河水严重污染,沿途臭气熏天。几年来政府部门从未过问过,相关部门不作为,请从速取缔非法养猪场”。
12月24日接到该交办案件后,我县抓线副县长立即召集县畜牧局、环保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2个调查组,联合附城镇、联安镇进行调处。经查,该交办案件所反映的猪场分布范围涉及附城镇、联安镇,12月25日调查组在绿道周边发现了6个养猪场,分别是:
1、海丰县臻泰养殖场:业主为陈锦润。养殖场地点为海丰县附城镇深港仔绿道边,于1985年开始进行小型养殖。该场总面积约50亩,其中自留地面积37.5亩,租用生产队土地12.5亩。现猪场共有猪舍3栋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550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50头,大猪100头,中猪200头,小猪200头;
该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392648,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该场建有2个堆粪池共约42立方米,有鱼池30亩,养殖产生粪污大部分经堆粪池处理后进入鱼池。
2、洪爱切养殖场:业主为洪爱切。养殖场地点为海丰县附城镇联西村委南岭村,于2015年12月投建,场地是向南岭村柯海生借用。养殖场有猪舍1栋200平方米,有猪栏13个,现存栏生猪120头,其中母猪2头,大猪50头,中猪59头,小猪9头。
该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产生粪污排入养殖场鱼池,鱼池共约60亩。
3、海丰县附城骏盛种养场:业主为邹小勇。该场位于海丰县联西南岭村内,于2008年投入经营养殖。场地是向本村柯海生租用。目前,猪场有猪舍一栋,占地约400平方米,有猪栏79个,现存栏生猪150头,其中母猪15头,公猪1头,仔猪80头,大猪30头。
该场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1521MA4W1FE5X9,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养殖产生粪污排入养殖场鱼池,鱼池共约40亩。
4、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场:业主为邹小洪。该场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西村委南岭村内旁,于2006年建于自己的田地上,占地约面积1500平方米,内有猪舍一栋,约400平方米,有18个猪栏,现存栏生猪120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10头,大猪32头,中猪57头,小猪20头。
该场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29657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该场建有沼气池1个100立方米,养殖场粪污排入沼气池中。
5、海丰县茂业种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为罗粒。该场位于海丰县联安镇红吊尾排洪渠边,于2005年开始养殖,场地是租用海丰县鱼苗场的,总面积70亩。该场现有猪舍11栋4000多平方米,办公及职工宿舍300平方米,仓库150平方米,兽医室50平方米,母猪栏150个,分娩栏30个,总投资900多万元。现猪场存栏生猪1500头,其中母猪有150头,大猪200头,中、小猪1150头,每年出栏生猪3000头左右。
该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000002453;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证号为:粤地税字节44152167158939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67158939-7;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为:441521101160007。该场已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作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无法提供验收报告。
该场建有沼气池2个共700立方米,净化池1个1500平方米,鱼池46亩,养殖粪污排到沼气池处理后注入净化池再排到鱼池。该场有无害化处理生化池1个,处理养殖场的病死猪只。
6、海丰县附城洪兴养殖场:业主为翁保红。该场位于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木斗坎,于2003年建立开始养殖,占地面积48亩,有猪舍4栋共10亩,办公及职工宿舍200多平方米,仓库及兽医室200平方米。现该场存栏生猪450头,其中母猪15头,大猪150多头,中小猪300头,每年的出栏生猪2000多头。
该场有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24052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L6773706-9;有税务登记证,证号为:粤地税字4425311966061823160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
该场有净化池1个,无害化处理生化池1个,鱼池5个35亩,养殖场粪污经净化池后再注入鱼池。
12月25日现场调查中未发现耕地被污染的情况;县环境监测站对猪场附近的小液河上、中、下游取了3份水样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除2#绿道小液河闸下断面化学需氧量超标0.06倍,其余断面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12月29日,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县食品集团公司,协助附城镇附城骏盛种养场和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场出栏了部分生猪。海丰县附城镇附城骏盛种养场:出栏生猪118头,其中出栏大猪、中猪、母猪、公猪共68头,出栏仔猪50头。现存母猪2头,仔猪30头;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出栏生猪69头,其中大猪、母猪、公猪共42头,中小猪27头。现存栏母猪1头,中小猪50头;洪爱切养殖场存栏大猪已安排12月30日进行出栏,中小猪进行搬迁饲养。
以上3个养猪场存栏生猪将于两天内处理完毕,三天后自行拆除猪舍及转产。其余三家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县畜牧局及食品公司正在协助其出售、转移猪只,并制定转产计划。下来,我县将按照《海丰县绿道周边畜禽禁养区养猪场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分阶段推进整治工作,并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尽快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进行排查,举一反三,认真制定全县禁养区整治方案。
12月24日接到该交办案件后,我县抓线副县长立即召集县畜牧局、环保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2个调查组,联合附城镇、联安镇进行调处。经查,该交办案件所反映的猪场分布范围涉及附城镇、联安镇,12月25日调查组在绿道周边发现了6个养猪场,分别是:
1、海丰县臻泰养殖场:业主为陈锦润。养殖场地点为海丰县附城镇深港仔绿道边,于1985年开始进行小型养殖。该场总面积约50亩,其中自留地面积37.5亩,租用生产队土地12.5亩。现猪场共有猪舍3栋1000平方米,存栏生猪550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50头,大猪100头,中猪200头,小猪200头;
该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392648,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该场建有2个堆粪池共约42立方米,有鱼池30亩,养殖产生粪污大部分经堆粪池处理后进入鱼池。
2、洪爱切养殖场:业主为洪爱切。养殖场地点为海丰县附城镇联西村委南岭村,于2015年12月投建,场地是向南岭村柯海生借用。养殖场有猪舍1栋200平方米,有猪栏13个,现存栏生猪120头,其中母猪2头,大猪50头,中猪59头,小猪9头。
该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产生粪污排入养殖场鱼池,鱼池共约60亩。
3、海丰县附城骏盛种养场:业主为邹小勇。该场位于海丰县联西南岭村内,于2008年投入经营养殖。场地是向本村柯海生租用。目前,猪场有猪舍一栋,占地约400平方米,有猪栏79个,现存栏生猪150头,其中母猪15头,公猪1头,仔猪80头,大猪30头。
该场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1521MA4W1FE5X9,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养殖产生粪污排入养殖场鱼池,鱼池共约40亩。
4、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场:业主为邹小洪。该场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西村委南岭村内旁,于2006年建于自己的田地上,占地约面积1500平方米,内有猪舍一栋,约400平方米,有18个猪栏,现存栏生猪120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10头,大猪32头,中猪57头,小猪20头。
该场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29657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该场建有沼气池1个100立方米,养殖场粪污排入沼气池中。
5、海丰县茂业种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为罗粒。该场位于海丰县联安镇红吊尾排洪渠边,于2005年开始养殖,场地是租用海丰县鱼苗场的,总面积70亩。该场现有猪舍11栋4000多平方米,办公及职工宿舍300平方米,仓库150平方米,兽医室50平方米,母猪栏150个,分娩栏30个,总投资900多万元。现猪场存栏生猪1500头,其中母猪有150头,大猪200头,中、小猪1150头,每年出栏生猪3000头左右。
该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000002453;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证号为:粤地税字节44152167158939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67158939-7;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为:441521101160007。该场已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作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无法提供验收报告。
该场建有沼气池2个共700立方米,净化池1个1500平方米,鱼池46亩,养殖粪污排到沼气池处理后注入净化池再排到鱼池。该场有无害化处理生化池1个,处理养殖场的病死猪只。
6、海丰县附城洪兴养殖场:业主为翁保红。该场位于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木斗坎,于2003年建立开始养殖,占地面积48亩,有猪舍4栋共10亩,办公及职工宿舍200多平方米,仓库及兽医室200平方米。现该场存栏生猪450头,其中母猪15头,大猪150多头,中小猪300头,每年的出栏生猪2000多头。
该场有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52160024052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L6773706-9;有税务登记证,证号为:粤地税字4425311966061823160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
该场有净化池1个,无害化处理生化池1个,鱼池5个35亩,养殖场粪污经净化池后再注入鱼池。
12月25日现场调查中未发现耕地被污染的情况;县环境监测站对猪场附近的小液河上、中、下游取了3份水样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除2#绿道小液河闸下断面化学需氧量超标0.06倍,其余断面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12月29日,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县食品集团公司,协助附城镇附城骏盛种养场和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场出栏了部分生猪。海丰县附城镇附城骏盛种养场:出栏生猪118头,其中出栏大猪、中猪、母猪、公猪共68头,出栏仔猪50头。现存母猪2头,仔猪30头;海丰县附城佳洲养猪:出栏生猪69头,其中大猪、母猪、公猪共42头,中小猪27头。现存栏母猪1头,中小猪50头;洪爱切养殖场存栏大猪已安排12月30日进行出栏,中小猪进行搬迁饲养。
以上3个养猪场存栏生猪将于两天内处理完毕,三天后自行拆除猪舍及转产。其余三家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县畜牧局及食品公司正在协助其出售、转移猪只,并制定转产计划。下来,我县将按照《海丰县绿道周边畜禽禁养区养猪场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分阶段推进整治工作,并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尽快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进行排查,举一反三,认真制定全县禁养区整治方案。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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