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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17-01-04 10:35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加油站:
      你站送来的《关于要求对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和委托海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海验监表字〔2015〕第31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于2016年1月13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你站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及现场踏勘,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站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与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相符。
      二、环境保护手续基本完备,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基本具备环保验收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吉水门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海验监表字〔2015〕第31号)的结论,同意你站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污染设施通过验收。
      四、你站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完善环保制度建设。

 
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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