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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凯旋花园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噪声、固体废物)审批前公示
  • 2018-05-02 15:37
  • 来源: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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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丰县凯旋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海丰凯旋花园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预验收依据之一。

电 话:0660-6686994

传 真:0660-681631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6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丰凯旋花园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大云岭山下二环北路华夏花园东侧

建设单位:海丰县凯旋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海丰凯旋花园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海丰县城大云岭山下二环北路华夏花园东侧,占地面积33799平方米,建设32层商住楼D、E、F三栋,总建筑面积9860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208平方米、地下室等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按要求设置了生活垃圾堆放点,统一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配备发电机已落实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海丰县凯旋实业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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