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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 2019-12-24 09:5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1224日至2019年123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话:0660-6686994

 真:0660-681631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编:516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项目

    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工业区东风路口对面B2栋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

    验收监测单位:阳江市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项目位于海丰县梅陇工业区东风路口对面B2栋占地面积3026.8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项目主要从事黄金首饰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黄金饰品300公斤。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石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渣、废酸液、废碱液、废紫外灯管;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石膏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渣干化收集后交由砖厂作为原料使用,废酸液、废碱液、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存放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期间,未收到异议。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海丰县梅陇金百福珠宝首饰厂)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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