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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1-01-18 11:52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丰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海丰县溢盛针织厂有限公司内)(E115.365222°、N22.98179°),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83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针织制品的加工,主要原材料为毛线,年用量约80吨,年产针织制品(毛衫等)40万件。

建设内容为更换锅炉设备,规模为废除原有一台1.5T/h燃柴油锅炉,新增3台0.5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锅炉用水以水蒸气的形式挥发,不外排,锅炉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1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炉灰堆放区产生的扬尘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炉灰,水膜除尘污泥外售给水泥厂或砖厂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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