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底部
Baidu
map
  • 政务微信
Baidu
ma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 > 水质环境
分享到:
关于征求《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公告
  • 2024-04-17 09:41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省市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5日(共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联系人:洪晓明;邮箱:a20200924.com;

联系方式:0660-6686994。

附件: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Baidu
map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