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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丰县葫芦山陵园续建(新乐苑)墓区制定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海丰县葫芦山陵园续建(新乐苑)墓区制定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18日前,通过信函、来电或传真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云峰路128号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股;邮编:516400;联系电话:6621616;传真:6858820
特此公告。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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