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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2023-01-04 16:57
  • 来源: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为合理调整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拟于2023年2月在县城召开《海丰县调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对调整的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的构成、参会人数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

  听证会设听证席,听证人4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荐本单位或聘请行业专家或学者组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席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席,听证参加人为24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1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4人(其中专家、法律界、消委会、工会各1名),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政府有关部门7 人(其中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海城镇、城东镇、附城镇各1人)。上述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消费者、经营者自愿报名、部门推荐和直接聘请产生。

  (三)旁听席

  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报名参加,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记者席

  听证会设记者席,记者1名,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五)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公平、公正的责任心和较强社会责任感,对行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了解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按时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保守经营者的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和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可通过网上和电话报名(海丰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股电话:6621616),邮箱号码:swhfwj@126.com,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8日。

  特此公告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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