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
本局于2024年8月6日依法对你(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海市监延强〔2024〕179号),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公告送达《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海市监延强〔2024〕179号),内容是:2024年7月9日,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海公府强制字〔2024〕5号),对你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型号:ACS-30-DHB,制造商:广州市佰达衡器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21-09,产品编号:785506)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7月24日,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将上述案件线索和扣押物品移送本局。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30日。
你(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可以对本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海丰县公平镇永昌综合市场卓章海鲜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海市监延强〔2024〕179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东镇叶厝寮公路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660-6403152
特此公告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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