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仍处于高发态势,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保障您和大家健康,请您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及时向社区和单位报备。 来(返)汕务工人员,请提前通过微信“善美村居”小程序中的“入汕报备”或者电话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进行报备,说明来(返)汕行程和方式、健康状况、14天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如您未能提前报备,请在抵汕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 二、注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请密切关注我市疫情信息,按相关防疫要求,建议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务工人员暂缓返工返岗。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路线,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途中,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外出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来(返)汕人员如出现咽喉干痛、干咳、鼻塞、发热、流涕、乏力等不适症状, 请立即主动居家自我隔离,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落实返岗健康监测。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员工错峰有序返岗,做好节后员工返岗健康监测和新员工的上岗前健康检查等工作。 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重症率和死亡率,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接种条件的,请尽快就近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加强针,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 六、对应报备而不报备、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或拒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造成疫情传播或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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