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简称《计划》)。到2025年,全省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下称“县中”)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县中大班额问题。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和教师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全面清理挖抢县中优质生源政策
县中在推进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农村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计划》旨在整体提升我省县中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到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和教师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计划》提出10项任务举措,包括规范高中招生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合理控制校额班额、推动县中特色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科研引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等。
其中要求,强化招生入学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要求,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地级以上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不得违规招录县中生源。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政策,全面清理挖抢县中优质生源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县中优质生源。深入开展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引进优秀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县中
《计划》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优化教师配备,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拓展教师补充渠道,选优配强校长教师,大力引进优秀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县中从教。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学校精准培养学科教师,积极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县中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可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组织考试。
各地要完成党政机关等其他非教学单位与县中混编混岗及长期借调借用县中教职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等问题的清理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要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班主任等岗位倾斜。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适当向县中倾斜。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方面向县中优秀教师倾斜。
每所优质普高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
《计划》要求,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对未达到国家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县中,按“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任务,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
要合理控制校额班额。各地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化解现有大规模学校,2023年2月前要制定出台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合理控制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2025年底前,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要全面“清零”。
同时,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各地市自行建立市域内结对帮扶关系,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充分发挥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个以优质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的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
《计划》提出,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努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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