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2020年海丰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域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县教育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其他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六大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也积极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做到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县教育局积极推进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0年,县教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应公开数达到100%。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一是公开教育资助政策。县教育局公开了2020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来源、生源地贷款申请程序等信息。二是公开招生政策。县教育局公开了《2020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0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招生信息。三是公开学校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县教育局公开了年度部门预算和全县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等信息。四是公开疫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及时公布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指引,和复学返校等相关要求。五是公开中小学信息。县教育局公布了全县各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动态。六是教师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能及时公布教师招聘各种信息,各种评优条件,效果好。
(二)政策公布情况
2020年,县教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20年海丰县《海丰县教育资助政策简介》、《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2020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0年海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等政策文件,实现教育政策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三)舆情回应情况
县教育局积极应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沟通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话题,努力实现教育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2020年,我局办理“12345”政府投诉举报事项164个,办理电话投诉事项153个,受理并回复网上信访事项11个。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无社会团体及个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教育局所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办理事项全是免费的,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六)载体建设情况
为更公开透明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县教育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对民生工程、评优评选、招生考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都及时通过县电视台、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让群众广为知晓。
(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县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落实分工总结的情况:海丰县教育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工作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教育局电教站在技术上给予配合。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海丰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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