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海丰县科技创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3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海丰县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对标市、县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现就符合该奖励办法的相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海丰县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且在2022年取得相应的项目资质。
二、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奖励办法等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符合奖励办法的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其中奖励办法第三点暂停申报),如实填写《企业申报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和上月财务报表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认定证书、认定文件等)。纸质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及扫描件报县科工信局科技管理股。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前
受理地点: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管理股
受理联系电话:0660-6869060
业务咨询:科技管理股 黎柏贻
联系电话:13536478555
邮箱:695395424@qq.com
附件1:《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2:《企业申报奖励项目汇总表》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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