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汕尾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清退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市民政局陈紫光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强调讲话,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徐远裕科长主持并作动员部署、林伟民同志解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通报基本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前,汕尾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清退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的通知》。
会议要求,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清退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清退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作为2018年孤儿供养资格年审重点工作来抓,正视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清退工作不彻底、不全面的突出问题,及早整改、查漏补缺,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要明确工作步骤,重点做好自查自纠、上报情况、组织督查三个环节工作;要明确工作要求,讲究方法,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坚决纠正,动态管理,每月对超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及时核查,该清退的及进清退。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清退不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超龄孤儿和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信息系统精准管理和资金监管,杜绝出现虚报、多领、冒领等违规现象,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做好困境儿童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责的必然要求,开展排查清理工作是防范风险隐患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在开展此次行动中要聚焦五个方面,即:儿童福利院养育孤儿、民办机构养育孤儿、院外养育孤儿、家庭寄养孤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三是压实责任,规范管理。严格把好四道关,即:严把身份认定关、严把动态增减关、严把日常管理关、严把资金发放关。四是强化检查,督促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先停发、后减员,对村、镇一级干部如存在冒领的情况,作为扫黑除恶线索摸查上报,列为打击对象。
会议还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以及汕尾市民政局、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的《关于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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