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的意见,经核准同意海丰县城东镇狮山小学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张洪存变更为张国,现予以公告。
海丰县民政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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