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的意见,经核准同意海丰县龙津棋院办公住所变更登记,由原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云桂南路(彭厝围路中段)变更为海丰县海城镇新华路五巷二栋东梯101、102,现予以公告。
海丰县民政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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