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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6年11月9日在海丰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上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上
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海丰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我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162,55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拧干水分、压实收入,调减年初预算收入任务88,971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73,579万元,实际完成79,003万元(其中海丰县71,437万元、深汕合作区7,56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7.3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8.9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6.43%。分项目来看,税收收入完成59,822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107.37%,超收5,42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9,18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103.95%,超收729万元(详见附表一)。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003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各项上级补助230,1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6,829万元、调整预算减少支出指标33,50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等其他变动项目16,895万元,总收入为622,783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78,49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94.08%,比上年增支317,143万元,增长121.35%,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按上级有关规定列支部分支出指标和收回存量资金;此外,上解支出完成1,8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完成6,063万元,各项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使用数36,405万元(详见附表二)。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9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9,2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05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90万元,总收入为171,184万元(详见附表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6,63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97.34%,结转下年使用数为4,553万元(详见附表四)。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思路,坚决守住“两条底线”、全面实施“三大抓手”、继续打好“四大会战”、推进“六大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财政工作主线,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改善社会民生,推进预算公开,加强债务管理,深化体制改革,致力建设“发展型”财政。
1、以抓收入为重点,不断增强财政实力
为应对紧缩的经济环境,我们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精心组织收入:一是调减收入预算收支任务。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调减全县收入任务88,97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73,579万元,实际完成79,00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107.37%,超收5,424万元,税费比例为75.7%∶24.3%,为2000年以来的最佳比例。二是做好投融资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县海业公司参与我县融资贷款工作,2015年4月成功发行6亿元城投债,投入生态科技城建设资金1.8亿元,其中: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心启动区市政工程8,700万元、北环公路9,300万元;向农发行申请贷款3亿元,用于莲花大道项目建设;帮助县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农发行贷款3亿元,用于我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的推进,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撑。三是着力处置闲置资产。着力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进行清查摸底,盘活土地资产,全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03万元。四是加大周转金清理力度。为有效解决财政周转金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周转金借款重新排查,并按借款时间进行分类整理和签证,确保诉讼时效,有力的措施给停滞不前的催收工作打下强心针,全年催收借款32宗,回收周转金206万元。
2、以优支出为中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坚持把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一是支持教育科技工作。继续投入11,433万元支持梅陇、鹅埠、小漠、后门、赤石、公平、平东等七镇的教育创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投入4,800万元推进“平安海丰”工程项目建设,启动县城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保障我县社会稳定。二是完善民生保障机制。①在民生底线方面,全年全县列入低保供养14,578户、36,225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51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配套4,75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对象52,450人次补助资金2,692万元;发放五保供养4,429人补助资金3,064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500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4,391人,重度护理补贴6,255人,极大地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有效保障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②在医疗保障方面,全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8万人,配套投入资金3,980万元;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45万人,发放65岁以上养老金80,490人,并落实县级配套资金1,653万元,推进全县社会和谐。③在再就业方面,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8万人,下岗失业再就业6,489人,举办职业技能培训17,846人、劳动力晋升培训3,312人,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4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9万元,落实完成就业专项补贴共10,200项,有力推进我县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大“三农”建设。全年拨付种粮补贴资金3,037万元,其中:种粮直补352万元,农资综合直补2,685万元,良种补贴660万元,补贴面积44万亩,惠及全县52,240户种粮农户;拨付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2,865万元,拨付扶贫资金2,924万元;拨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类补贴资金1197万元;拨付油价补贴资金7,986万元,其中: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7,706万元,补贴渔船920艘;2013、2014年度交通行业油价补贴资金222万元,补贴出租车、公交车及农村客运车306辆,渡船4艘;2013、2014年度林业油价补贴资金58万元。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全年拨付2013-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385万元,建设项目规模达18.65万亩;拨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62亿元,包括青年水库、东溪下游整治、黄江河治理等县重点建设项目;投入林业建设项目资金6,784万元,完成造林47,947亩、森林抚育150,787亩,生态景观林建设9,745公里、封山育林44,700亩,县级森林公园2个、县级湿地公园1个、镇级森林公园6个、乡村绿化美化62个等建设项目。
3、以严管理为抓手,不断增强资金效益。
在全县财政工作发展中,我们既想办法克服“缺钱”的困难,更想办法“花好钱”,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91宗,采购预算资金9,91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329万元,节约资金585万元,节约率为5.89%,并对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基建评审防控。全年受理审核工程预算项目308宗,送审预算造价151,903万元,核实造价131,423万元,核减预算20,480万元,核减率为15.6%;送审工程结算项目410宗,送审结算造价34,559万元,核定造价32,985万元,核减造价1,574万元,核减率为4.8%。三是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开展清理全县拖欠群众钱款问题整治活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对2014年度县级财政安排5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海丰县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和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进行全面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四是深化绩效评价工作。积极开展2014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同时配合市财政局、第三方机构对2014年市下达我县的省级十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67,3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积极开展年度稽查工作。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县直单位2015年年度稽查工作方案》,成立五个检查小组,对78个单位进行年度稽查工作,及时追缴财政专户收入876万,对部分单位使用财政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予以纠正,规范执收执罚单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4、以深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体制创新。
改革发展是推动全县财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不断深入推行财政改革工作。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海丰县县级财政资金临时批拨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及《海丰县财政预算接受人大监督操作办法》等制度规定,采用预算综合系统软件编制财政预算,使预算编制、指标管理、资金拨付一体化,同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力使我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及时配合县发改局等单位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成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海丰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编制人数保留必要的公务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对全县所有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封存,集中保管,严禁使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改革纪律。三是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2015年11月,配合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全县111个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经核查,县直机关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83.57平方米,乡镇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超标面积242.3平方米,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全县产业基础薄弱,收入增长稳定性不足,县级转移支付基数低,全年中央、省下达的各项财力补助26.4亿元,其中可支配部分仅为5.5亿元,其余20.9元为指定用途、不可支配的专项补助,县级财政无法统筹安排到基本保障中去,随着工资改革政策的推行,全县财政资金缺口2.13亿元,支出需求攀升,增大以后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压力。
二是财政管理较为粗放。“重分配、轻监管”、“重实用、轻绩效”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申请和分配资金比较重视,但对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后的执行进度、执行效果、监督力度不足,缺乏跟踪问效。
三是政府债务风险较大。全年全县发行城投债6亿元,向农发行贷款6亿元,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撑,但也意味着往后一段时间,我县财政将面临着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新上项目融资难度也将更大。
四是深汕合作区成立后带来的影响。合作区的成立,从长远看,是一个利好政策,将推动汕尾市整体经济的发展,但在近5-10年的期间里,我县将受到重大影响:全县原海岸线及可利用开发的国土面积等资源随着合作区的成立,减少近一半以上。同时,近年来我县重点发展精心培育的西部产业,包括赤石水底山温泉乐园等一批大型旅游项目及连带发展的饮食行业也将划归西部,严重削减全县财政收入总数。
五是仍未享受的财政帮扶政策。我县是全省鸟类湿地生态保护区,“中国水鸟之乡”,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的标准,但至今无享受林业生态县的各种财政优惠政策,不利于全县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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