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30日在海丰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丰县财政局局长 林国义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2016年,我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下达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78,581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国家在5月份开始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县级税收遭受政策性减收,为此调减年初预算收入任务6,300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72,281万元,实际完成73,35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1.49%,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0.96%,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2.7%。分部门来看,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1,52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105.46%,按可比口径计算下降24.74;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9,415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97.85%,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31.54%;华润电厂税收完成3,36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9,047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数的90.27%,下降0.7%。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比例为74%:26%,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健康稳定的良好态势。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68,9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8.3%,比上年减支9,526万元,下降1.65%(详见附表二),主要是按上级有关规定列支部分支出指标和收回存量资金的额度逐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04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5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425万元,总收入为103,02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0,165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65万元,合计完成100,23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数为2,796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43号)和省财政《关于下达2016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预[2016]399号)的有关规定,核定我县2016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31,391万元,实际债务余额为115,675万元,在规定的限额内。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14,005元、政府或有债务ƒ为1,670万元,比2015年年末数58,259.53万元增加57,415.47万元;除上级按规定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66,700万元之外,我县债务还本额为9,284.53万元,除此之外,我县没有新增其他债务。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方面,省财政厅下达我县 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6,700 万元,已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照求,全部用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教育事业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我们坚持服务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人民的社会需求,深刻反思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及省市财政支出专项督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坚持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财政工作主线,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紧抓财政支出“不放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财务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
1.千方百计,育财源,稳增长
2016年,为应对土地相关税收下降、“营改增”改革、财税收入增长乏力的经济因素,我们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增长。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针对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扭转收入下降的局面,顺利完成年度预算计划,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3,359万元,占调整后预算收入任务72,281万元 的101.49%,增长12.7%。二是抓好主体收入。配合税务、国土等部门,强化对各类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的征收管理,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4,312万元,税费比例74%﹕26%。三是盘活国有资产。着力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进行清查摸底,盘活土地资产,全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786万元。四是强化其他收入管理。重点做好土地等政府性资源的文章,严格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全年实现非税收入19,0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2,048万元,超收8,848万元。
2.勤俭节约,调结构,惠民生
我们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工作重点放在保障教育、卫生、社保、创文、农业等方面的投入,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8,965万元,按时完成序时进度。一是大力支持教育工作。全年投入教育预算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已经分别由1,550元增至1,950元,950元增至1,150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7万人,财政配套资金投入4,292万元;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增加910.7万元,全年县级投入达1,110万元。三是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全年拨付14,329万元保障低保对象1.3万户3万人,城乡低保补差标准由每人月377元提至420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由每人月177元提至200元;全年拨付3,361万元保障五保供养对象4,429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月680元提至750元,散居供养标准由每人月580元提至650元;全年拨付496万元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求,散居供养标准由每人月760元提至820元,集中供养由每人月1,240元提至1,340元;全年拨付11,335万元保障养老享受对象8.3万人,基层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月100元提至110元,极大地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四是助推创文工作开展。全年拨付1,430万元创文经费助推县城、乡镇、村(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年拨付2,520万元垃圾收运处理费、450万垃圾场运营费、380万元垃圾无害化处理费及3,450万元全县污水处理费,全县卫生环境焕然一新。五是加大“三农”建设投入。全年拨付55,523万元“三农”建设资金,其中:拨付7,652万元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推进;拨付7,300万元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拨付5,282万元建设公平水库、赤沙水库、青年水库、东溪下游、大湖南北堤、小漠海堤等重点水利项目;拨付951万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拨付6,749万元,完成造林12万亩、森林抚育9.5万亩、生态景观林带168公里、森林公园4个、乡村绿化美化项目22个;拨付4,443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包括:莲花山五村连片示范区建设项目前期经费2,43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1,00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落实3,067万元建设县、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村级平台279个,镇级平台17个,县级平台1个;拨付3,576万元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原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惠及种粮农户5.4万户;拨付1,614万元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惠及林农9,100户;拨付6,181万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补贴资金,惠及住房困难户3,992户;拨付2,842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户建房资金,惠及经营组织113个、农民5万人;拨付65万元农业各项保险资金,惠及农民81,720户,极大地推进全县新农村的建设。
3.科学理财,严管理,抓落实
我们既想办法按时支出完成序时进度,更想办法“花好钱”,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8宗,采购预算资金23,59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2,896万元,节约资金699万元,节约率3%。二是强化基建评审防控。全年受理审核工程预算项目513宗,送审预算造价180,530万元,核实造价158,866万元,核减预算21,664万元,核减率为13.6%;全年送审工程结算项目616宗,送审结算造价45,662万元,核定造价43,287万元,核减造价2,375万元,核减率为5.5%。三是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工作,对会计核算不及时,支出长期未入账核算,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对照整改落实,规范全县财经管理秩序;同时,全力参与县纪委联合检查组对乡镇政府财务账务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并联合县纪委、县审计局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财务管理及规范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县乡镇政府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整治内容进行全方位自查,对2012年以来的乡镇财务管理及单位津补贴发放进行检查,着力对问题突出的7个重点乡镇的财务账务进行整顿,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四是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水平。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在2016年8月9日-12日组织举办全县三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26人,738人次,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重点培训,力求培养出既精通财务管理知识、又熟练运用财务软件的复合型人才;全年组织开展各类社会人员会计培训9期次,培训会计人员1,270多人次;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次360人次;做好年度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1,472人次。五是深化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对2015年度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55,770万元及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976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并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对2015年度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2015年省级十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的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4.改革创新,提绩效,谋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坚定不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国库支付制度。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对16个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目标;推进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时查询追踪各级财政资金流向和预算执行情况,增强信息搜集汇总的时效性,实现对全县财政资金从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追踪。二是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年组织三次公车拍卖,成交车辆52部,流拍车辆1部,成交率98%,成交金额150万元,并按要求完成留用车辆统一喷涂和封存车辆拍卖(报废)处置工作,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建立财政支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制,加强对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定责任清单、整改方案和措施,不定期发出《催办通知书》,以时间倒逼支出进度;同时,实行跟踪进展、约谈问责的制度,要求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四是加强行政运行管理。出台《海丰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问题补充通知》和《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同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近20%。五是强化基层财务管理。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完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报表报送及量化考评制度,将会计工作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年度预算指标安排的重要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培训班,布置落实各镇开展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冷静清醒,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①财政供养负担重。基层机关超编严重,财政负担沉重,每年16个乡镇因超编而需增加财政资金近1亿元,同时,由历年累积而来的基建欠款、单位借款、拖欠职工社保费等巨额负债,基层创文、综治、环境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等各种政策性需求继续攀升,财政资金捉襟见肘,收支矛盾突出。②西部四镇税收征管模式对我县税收收入造成一定影响。2016年我县本级税收收入完成54,312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属市财政下划的华润电厂税收3,3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716万元,占全县本级税收6.2%。华润电厂由市政府指定在城区征收,缴纳到市级财政后再按比例返还,我县不能同步掌握税收缴纳情况;2016年起西部四镇税收由合作区征收,减少了我县的总体税收收入。③财税收入总量薄弱。全县支柱性产业少,支撑性财源不多,全县纳税大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行业和烟草、供电、移动、电信等少数国有企业,2016年我县全口径税收„完成146,853万元,其中:房地产业和建筑业58,827万元,占全县税收的40.06%、批发零售业税收完成22,920万元,占全县税收的15.6%,而来源于制造业的税收仅完成19,964万元,占全县税收的13.59%,来源于生产性行业的税收极为少数。虽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致力于发展经济和招商引资,在工、农、商贸、旅游等各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缺少上规模的产业,财源有限, 而政策要求的民生配套投入和保稳定促发展的需求加速攀升,难以保障教育、社保、科技、医疗、卫生、“三农”建设等政策性重点支出。④结构性减税影响大。随着“营改增”政策、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推开,全县各项税基和征管范围缩小,税收下降的压力明显加大,同时,由于中央对地方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新增财力上划上级基数加大,下达财力补助资金少,县级资金无法得到合理统筹安排,制约全县经济发展。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草案
由于“营改增”工作在上年5月份开始,2017年才全面铺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全面“营改增”后的可比口径计算应为69,434万元。为此2017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76,378万元,比上年可比口径完成数增加6,944万元,增长10%(详见附表六),其中税收收入55,426万元,非税收入20,952万元,税费比例为72.5%:27.5%,各项收入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国、地两税局县级税收收入拟安排55,426万元,增长10%,其中:国税局20,927万元,地税局32,537万元,华润电厂税收1,962万元。
2、专项收入拟安排65,00万元,增长13.18%。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拟安排6,000万元,增长9.71%。
4、罚没收入拟安排2,500万元,增长27.36%。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再安排收入,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单独编制预算。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拟安排2,000万元。
7、其他收入拟安排3,952万元,增长2.38%。
(二)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草案
2017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76,378万元,加上上级各项固定财力补助89,348万元、调入资金88,135万元(主要是清理回收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120,942万元,总财力合计为374,803万元(详见附表五)。减去上解支出4,063万元后,预计全县财力为370,740万元(其中属县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为249,7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86,917万元增加83,823万元(其中县本级可支配财力增加35,033万元,上级提前下达指标支出指标增加48,790万元),增长29.22%。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作如下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579万元增长28.97%。拟安排人员支出24,2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2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74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调整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1,9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788万元增长10.67%。拟安排人员支出6,5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4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34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调整工资支出、全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及禁毒专项经费。
3、教育支出116,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023万元增长25.33%。拟安排人员支出88,4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9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1,29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调整工资支出以及增加教育创强资金、教学教研经费、高考备考经费等。
4、科学技术支出4,5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80万元增长53.76%。拟安排人员支出3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20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全县科学技术支出考核资金,用于县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网络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28万元增长85.38%。拟安排人员支出1,9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25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创文支出,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1,429万元增长14.53%。拟安排人员支出12,7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0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5,54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调整工资支出及增加各项弱势群体保障专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8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401万元增长203.82%。拟安排人员支出3,0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6,53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及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4,7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7万元增长690.12%。拟安排人员支出2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2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调整至该科目支出(上年列其他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0,7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43万元增长340.44%。拟安排人员支出1,0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3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市政基础建设调整至该科目支出(上年列基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32,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170万元下降5.98%。拟安排人员支出9,0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2,94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3,726万元,但本级增加各项三农补助支出1,31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5,4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60万元增长84.39%。拟安排人员支出1,3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96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增加2,28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49万元增长5.54%。拟安排人员支出5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5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94万元增长1.44%。拟安排人员支出9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31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3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67万元增长200.78%。拟安排人员支出6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8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73万元下降71.28%,该项目为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47万元增长114.04%。拟安排人员支出1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3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支出1,040万元。
17、预备费4,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达到占本级预算支出1-3%的规定,用于年初无法列入预算,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应急性的支出。
18、债务付息支出1,540万元,为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用于付还省财政厅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的利息支出。
19、其他支出17,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689万元下降39.94%,主要项目是:革命老区项目所在乡镇(单位)申报前期经费4,000万元、捐赠及其他一次性收入返还支出3,000万元、节假日补贴4,522万元以及预留提高住房公积金支出3,743万元。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草案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82,4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安排6.5亿元,包括土地出让总价款、地价差、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等。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0万元,为供电局在电费中带征的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亿元,为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配套费收入。4、彩票公益金收入200万元,从体育彩票公益金销售额中计提的收入。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万元,从土地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收入。
以上本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的本级基金收入923万元,合计为83,323万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基金预算支出拟相应安排83,32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储备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15,000万元,用于华耀城、梅陇西三环土地、赤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土地、公平智慧园、可塘珠宝特色小镇、梅陇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区土地及其他土地储备的征地补偿支出。
2、预留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支出23,958万元,用于生态科技城、市民广场等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支出。
3、投入教育创强资金4,000万元,包括:多媒体教室、教育强镇、教育园区建设等教育专项支出。
4、投入荒山绿化资金2,731万元,包括:中央投资防护林县级配套、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县级配套、生态景观林带县级配套、推进新一轮绿化大行动建设资金(2017年度7大项目)、全县九个新增绿化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17年新增3个项目)、森林消防队、县城园林绿化社会化管理等。
5、投入现化农业水利建设资金5,000万元,包括: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4,80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整治、龙津河日常管理、防灾减灾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及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00万元。
6、投入生态环境净化美化资金10,520万元,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城卫生社会化保洁费、垃圾处理场管理经费、县城公共绿化消防用水、县城地区及乡镇路灯电费以及县城福临溪道路改造工程等。
7、投入民生工程建设资金10,017万元,包括: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双到”扶贫资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不动产权登记网络平台建设、卫生创强资金、企业创新驱动项目建设。
8、其他项目资金12,097万元,包括:地方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县检测站建设支出、生态科技园管理费用、新消防站建设、边防派出所征地、司法局业务大楼配套资金、国土局土地奖优补优工作支出、法院审判庭建设配套资金(相应要求县法院将旧办公址资金划归我县处置)、预留县城市政设施抢修资金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用于解决其他无法预见的建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1,261万元,主要是县金叶公司的应付的2015年度利润分成款950万元,县供水总公司2016年度利润款150万元,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2012年-2016年度利润款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261万元,一是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711万元,主要是解决金叶公司经营发展支出400万元、县供水总公司经营发展支出150万元、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经营发展支出161万元。二是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出550万元,主要是用于联合托管公司清理解决“僵尸”企业改制出清经费。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执行县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确保实现我县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适应新常态,稳定收入增长
一要培育新型税源。以“三大抓手”的规划为指导,扶持和推进产业园区的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规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工业产能项目的引资工作,带动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税收收入,促进财政增收;要及时分解国、地两税局的收入任务,每月监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时间、进度完成,确保全年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的目标。二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向上级申请增加我县转移支付基数,以保障我县社会民生建设及产业化转型升级,弥补深汕合作区成立后我县产业减少导致的税收减少问题,同时,深入研究林业生态县等财政优惠政策,努力争取财政补助政策。三要用好融资平台。利用政府融资平台,推广PPP、BOT等投融资模式,以财政资金为引子启动各类项目,加强社会各界资金的筹措力度,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四要加强预算管理。吸取省部分地区因预算执行不力、资金沉淀、虚列支出等问题的教训,推进财政资金项目库改革,做实资金分配的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五要完善收入激励。修改征收单位、乡镇收入奖励办法等财税收入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征收单位、乡镇加强财税征管的积极性。
2.适应新期盼,保障民生福利
一要加快支出进度。吸取2016年前期财政支出进度慢的经验教训,健全支出情况动态监控和通报机制,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对接,督促各部门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支出进度;同时,合理调度统筹财政资金,确保公共预算财政八大类支出同比增长15%,争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评达到良好等级。二要习惯过“紧日子”。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厉行压减全县预算单位一般性行政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指标,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要把民生“放首位”。利用公务员薪酬改革的机会,结合全县财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调整测算工作,提出合适的调资方案,逐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贴补贴;要集中财力办实事,重点保障省市县“十大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教育、三农、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投入:①打实教育强县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支持全县学校扩容提质;②打赢医疗改革战,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推进县域医疗资金向基层和农村流动;③实现社保覆盖战,加快全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更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收付及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县群众参保全覆盖;④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加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饮水工程、保障性住房改造等资金投入;⑤坚持城乡创文持久战,支持城乡创文工作,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四要倾力“保重点”。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大抓手”,加快推进莲花大道改造、国道324线可塘至梅陇段改建工程、海丽大道至海银路升级改造、海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区、可塘珠宝特色小镇、县城市民中心健身广场以及公平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征地及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导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加快推动“大海城”核心圈的发展建设。
3.适应新要求,强化绩效管理
一要监管“地方债”风险点。要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控意识,围绕“督”字降风险,以强化偿债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全县财力状况,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二要监管财政“资金链”。要重点加强全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会计信息检查、工程项目资金审核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制衡机制,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要实现绩效从“评价”到“管理”。要进一步扩大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打下基础,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十大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真正实现财政绩效管理。
4.适应新思维,推进改革发展
一要加强财政“多方位”改革。①支持国企改革,重点解决全县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②推进细化预算编制,执行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③强化绩效评价成效,建立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让部门和单位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重预算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重使用轻效益”的思想观念;④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进入采购程序的规定,坚决控制无预算采购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全县行政事业性非税管理改革,配合清理、编制全县行政权力清单,取消、免征、停征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面实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要探索“三公经费”改革。严控“三公经费”以控制行政成本,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分类、分档的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更多财力促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艰巨而繁重,面对新的挑战,我们信心要更足,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自然口径:指实际入库数,没有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财政收入。
可比口径: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财政收入。
政府或有债务:也称为或有负债,特指国有企业形成的债务,虽然债务主体不是政府,但政府在未来需承担兜底义务的债务。
全口径税收:是指包括上解中央税收收入、上解省级财政税收收入、本级财政留成部分收入的全部税收收入。
附件:三公、会议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表(点击浏览)
2016年政府性债务余额表(点击浏览)
2017年基本支出明细表(点击浏览)
人大会预算表格(点击浏览)
上报预算表(点击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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