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在海丰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丰县财政局局长 林国义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海丰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2017年,我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下达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76,378万元。实际完成76,86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64%,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7%。分部门来看,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4,180万元,占预算数的107.04%,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7.75%;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5,507万元,占预算数的108.1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8.94%。非税收入完成17,177万元,占预算数的81.98%,下降9.82%(详见表一)。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比例为77.7%:22.3%,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健康稳定的良好态势。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26,1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97%,比上年减支42,832万元,下降7.53%(详见表二),主要是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回存量资金的额度逐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5,418万元(详见表六),占调整后预算数的103.87%,同比增长121.75,主要是土地出让超收。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5,107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30,000万元,合计完成95,107万元(详见表七),完成年度预算的66.03%,同比下降5.11%,主要是按规定回收存量资金相应冲减原支出金额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92万元(详见表九),占预算数的102.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28万元,占预算数的81.52%,结转下年使用数为264万元(详见表十)。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4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预[2016]399号)以及《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预[2017]134号)的有关规定,核定我县2017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63,391万元。全县实际债务余额为143,508万元,在规定的限额内,比2016年年末数114,005万元增加29,503万元。除上级按规定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32,000万元之外,我县债务还本额为2,497万元,除此之外,我县没有新增其他债务(详见表五、表八)。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方面,省财政厅下达我县 2017年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32,000 万元,已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照要求,专项用于土地储备支出。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政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1. 挖潜力促增收,推进经济平稳发展
2017年,为应对紧缩财税收入增长乏力的经济环境,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确保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增长。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针对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扭转收入下降的局面,顺利完成年度预算计划,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6,864万元,为年初预算76,378万元的100.64%。二是抓好主体收入。配合税务、国土等部门,强化对各类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的征收管理,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9,687万元,税费比达到78%:22%,其中:工商税收收入45,939万元。三是盘活国有资产。着力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进行清查摸底,盘活土地资产,全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248万元。四是强化其他收入管理。重点做好土地等政府性资源的文章,严格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全年实现非税收入17,1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5,418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33,018万元。
2.优支出惠民生,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我们坚持把“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工作重点放在保障教育、卫生、社保、创文、农业等方面的投入,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133万元,按时完成序时进度。一是大力支持教育工作。全年投入教育资金101,762万元,比上年增长17%;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已经分别由2149元增至2192元,1328元增至1369元,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8.89万人,财政配套资金投入4,650万元;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增加21.6万元,县级投入达1132.3万元。三是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全年我县城乡低保补差标准由人月42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由人月200元提高至210元,享受低保对象14,171户40,373人,全年预计拨付资金13,299万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750元提高至780元,散居供养标准由人月650元提高至680元,列入五保供养对象共3898人,全年拨付资金3,225万元;孤儿484人散居供养标准由人月820元提高至880元,集中供养由人月1,340元提高至1,450元,全年拨付资金375万元;基层养老金标准由人月110元提高至120元,享受政策人数约9.5万,全年拨付资金12,868万元,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助推创文工作开展。为助推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全年拨付1,672.5万元支持村、社区创文工作开展;拨付2,757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进行垃圾收运处理;拨付370万用于垃圾场运营,拨付1000万元用于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拨付3,26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五是加大“三农”建设投入。全年投入各类农业资金54,599万元,其中:投入扶贫资金17,396万元,保障了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推进;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150万元,建设规模达18.07万亩;拨付水利设施建设资金12,691万元,主要包括大液河水闸、西溪水闸重建工程、龙津沙水系生态整治、村村通自来水、高效节水等重点项目投入;拨付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805万元;投入林业建设资金4,592万元,完成造林6.31万亩、森林抚育9.02万亩、生态景观林带18.1公里、森林公园3个、乡村绿化美化项目63个;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889万元,拨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资金1,130万元;落实县、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325万元,建成村级平台279个,镇级平台17个,县级平台1个;拨付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原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作物良种补贴)3,234万元,惠及种粮农户6.5万户;拨付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1,839万元,惠及林农9,100户;拨付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补贴资金1,301万元,惠及住房困难户801户;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户建房资金203万元,惠及经营组织2个和农民655人;拨付农业各项保险资金40万元,惠及农民74,240户。
3.严管理抓改革,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在全县财政工作发展中,我县财政部门既要想办法完成支出序时进度,更要想办法“花好钱”,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1宗,采购预算资金14,42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3,758万元,节约资金664万元,节约率为4.6%。二是强化基建评审防控。全年受理审核工程预算项目677宗,送审预算造价197,762万元,核实造价179,308万元,核减预算18,454万元,核减率为10.3%。送审工程结算项目591宗,送审结算造价51,785万元,核定造价49,559万元,核减造价2,226万元,核减率为4.49%。三是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驻广东省巡察专员办、省市财政部门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有力推动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开展;相继完成各级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等。四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深入了解影响财政收支的增减素因,并按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合理安排今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76,378万元,年增长10%。五是建设财政各项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国库集中监管系统建设,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预警,提高监控预警和纠偏的精准度;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实时查询追踪各级财政资金流向和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对全县财政专项资金从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追踪;深入推进决算数据基础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加强对全县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的监督,提高部门决算工作效率,提升决算数据质量;深入推进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力图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4.强作风树形象,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们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力。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海丰县财政业务培训班,委托省财政学校对全县财政系统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化的课题培训,培训内容涵括: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预算编审工作、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转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三公经费规定、基建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实务等专题,极大增强财政队伍对国家政策把握、财政业务实操能力。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县财政系统OA系统上线工作,推进财政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推进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实现财政信息在线更新,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业务的公开透明。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全系统培训计划、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及“两学一做”等活动,通过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局干部职工多次学习讨论活动,开展班子与局干部职工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使局全体人员聚焦“四风”,把好队伍建设关子。四是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根据上级的安排,对县软弱涣散村委城东镇后林村、精准扶贫村委可塘镇下达村进行挂驻帮扶工作,通过规范发放津贴补贴,节约办公经费等措施,节约的资金加大对村委的投资,大力推进扶贫帮扶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冷静清醒,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①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全县产业基础薄弱,收入增长稳定性不足,县级转移支付基数低,随着工资改革政策的推行,全县财政资金缺口大,支出需求攀升,增大以后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压力。②财政管理较为粗放。“重分配、轻监管”、“重实用、轻绩效”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申请和分配资金比较重视,但对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后的执行进度、执行效果、监督力度不足,缺乏跟踪问效。③政府债务风险较大。政府债务短期内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撑,但也意味着往后一段时间,全县财政将面临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新上项目融资难度也将更大。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草案
2018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85,319万元,比上年增加8,455万元,增长11%(详见表十一),其中税收收入66,253万元,非税收入19,066万元,税费比例为77.6%:22.4%,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国、地两税局县级税收收入拟安排66,253万元,增长11%,其中:国税局27,726万元,地税局38,527万元。
2、专项收入拟安排5,300万元,增长0.57%。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拟安排5,000万元,增长64.2%。
4、罚没收入拟安排2,500万元,增长32.2%。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拟安排1,500万元,增长103%。
6、其他收入拟安排4,766万元,下降23.5%。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319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50,205万元(详见表十二),总财力合计为335,524万元,其中属县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为281,593万元,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53,931万元(详见表十一、表十三)。
(二)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草案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县总财力335,524万元拟作如下安排(详见表十四、表十五、表十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439万元增长5.05%。拟安排人员支出25,8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0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2,67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和医保缴费。
2、公共安全支出15,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939万元增长30.9%。拟安排人员支出7,3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3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70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安辅警人员经费、全县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经费。
3、教育支出109,9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6,589万元下降5.7%。拟安排人员支出70,4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9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6,46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教育离退人员经费14,866万元归口至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核算,剔除该因素后实际增长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奖学奖教经费、教师节慰问经费、贫困学生免学费补助等。
4、科学技术支出4,6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82万元增长0.55%。拟安排人员支出3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20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428万元增长3.7%。拟安排人员支出2,0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28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8,904万元下降21.13%。拟安排人员支出32,463万元(含教育系统离退人员经费14,866万元归口至本科目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3,49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18,555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829万元下降34.39%。拟安排人员支出2,8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3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9,19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16,47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4,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717万元增长3.33%。拟安排人员支出3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27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1,0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760万元增长2.25%。拟安排人员支出1,1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32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指标增加。
10、农林水支出19,7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2,127万元下降38.58%。拟安排人员支出9,6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含村委社区)95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11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14,829万元,但本级增加各项三农补助支出2,43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2,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458万元下降58.8%。拟安排人员支出1,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7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3,213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6万元下降34.8%。拟安排人员支出2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安监站归口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核算。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30万元增长6.64%。拟安排人员支出1,0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31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07万元下降16.86%。拟安排人员支出8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1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1,350万元,但本级支出增加961万元(主要是增加征地工作经费以及不动产登记人员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2万元下降63.06%,该项目为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41万元下降0.76%。拟安排人员支出1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931万元,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支出指标减少。
17、预备费4,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达到占本级预算支出1-3%的规定,用于年初无法列入预算,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应急性的支出。
18、其他支出16,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232万元增长2.75%,主要项目是:预留乡镇干部补贴2,000万元、预留实发在职人员2014年10月--2015年6月调资款1亿元、节假日补贴4,522万元。
19、上解支出3,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63万元下降21.17%,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上解支出减少。
20、债务还本支出8,3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89万元,主要是归还省财政厅2013年五年期、2015年三年期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的本金支出。
21、债务付息支出1,5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540万元持平,主要是用于付还省财政厅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的利息支出。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161,8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安排14.5亿元,包括土地出让总价款、地价差、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等。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亿元,为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配套费收入。3、彩票公益金收入1,300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1,0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300万元。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00万元,从土地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收入(详见表十七、表十九)。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基金预算支出拟相应安排161,800万元(详见表十九、表二十、表二十一),具体安排如下:
1、储备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10,000万元,用于北部新区二期、莲花教育小区旁、国道324复线南桥南侧、公平产业园、可塘产业园以及梅陇天星湖等地块的征地补偿支出。
2、预留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支出26,704万元,用于生态科技城、海丽大道改造、市民中心建设、二环路建设、莲花大道建设、国道324线改建、海紫路改造(含公平段)、梅陇穿镇路以及海陆丰干部学院建设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支出。
3、预留土地储备贷款还本付息支出2,268万元,用于地方政府性债券(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4、投入教育创现资金15,000万元,包括彭湃中学建设1亿元、教育园区建设等教育创现专项支出5,000万元。
5、投入荒山绿化资金1,500万元,主要是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项目489万元、2018年义务植树项目48万元、全县护林员生活补贴36万元、森林消防队专项经费297万元以及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森林公园林分改造提升建设等。
6、投入现化农业水利建设资金3,000万元,包括: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50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整治、龙津河日常管理、防灾减灾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及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500万元。
7、投入生态环境净化美化资金11,968万元,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湖高危养殖场撤除补偿、县城卫生社会化保洁费、县城垃圾运往可塘圆山岭垃圾填埋场处理费、县城垃圾焚烧处理厂存量垃圾整治工程、公用事业局卫生管理费、县城消防及公共绿化用水、县城福临溪道路改造工程等。
8、投入民生工程建设资金2,970万元,包括: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疾控中心建设资金等。
9、其他项目资金15,390万元,包括:纪委监委办公办案建设及设备购置、迎宾楼装修、新消防站建设二期资金、县检测站建设支出、预留县城市政设施抢修资金、国土局土地奖优补优工作支出、法院审判庭建设配套资金、预留乡镇总规及村庄规划经费、彩票公益金支出以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用于解决各项无法预见的建设支出)。
10、调出资金73,00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作调入资金使用,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的收支缺口。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拟安排1,484万元,主要是县金叶公司的应付的2017年度利润分成款1,250万元,县供水总公司2017年度利润款150万元,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2017年度利润款8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64万元,合计为1,748万元(详见表二十二)。按照《预算法》规定,相应安排支出1,748万元,一是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664万元,主要是解决金叶公司经营发展支出400万元、县供水总公司经营发展支出180万元、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经营发展支出84万元。二是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出1,084万元,主要是用于联合托管公司清理解决“僵尸”企业改制出清经费(详见表二十三)。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由于汕尾市实行社保基金市级统筹,县区没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数据,按照《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编制空白表格(详见表二十四、表二十五)。
三、2018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以抓收入为重点,不断增强财政实力
一要培育新型税源。以“三大抓手”的规划为指导,扶持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加大招商引资,培植新税源,引导和规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工业产能项目的引资工作,带动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税收收入,促进财政增收。二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级申请增加我县转移支付基数,以保障我县社会民生建设及产业化转型升级,弥补深汕合作区成立后我县产业减少导致的税收减少问题,同时,深入研究林业生态县等财政优惠政策,努力争取财政补助政策。三要用好融资平台。利用政府融资平台,以财政资金为引启动各类项目,加强社会各界资金的筹措力度,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同时,提高新增资产的运营能力,确保全县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财政收入。四要加强预算管理。吸取省部分地区因预算执行不力、资金沉淀、虚列支出等问题的教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科学预计预算收入,硬化预算约束,重点抓好预算实际支出的具体工作,完善预算执行责任追究机制。五要完善收入激励。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新常态下收入监测分析,重点加强对纳税大户的动态监控,堵塞征管“死角”,挖掘增收潜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二)以优支出为中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一要加快支出进度。要健全支出情况动态监控和通报机制,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对接,督促各部门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支出进度;同时要合理调度统筹财政资金,确保公共预算财政八大类支出同比增长15%,争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评达到良好等级。二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压减全县预算单位一般性行政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指标,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要积极探索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等改革工作。三要保障民生需要。要集中财力办实事,重点保障省市县“十大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教育、三农、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具体做到:①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提标政策,支持全县学校扩容提质;②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着力推进底线民生提标工作;③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④支持全县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饮水工程、保障性住房改造等资金的投入;⑤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保障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四要保障各项重点项目支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大抓手”,加快推进莲花大道改造、国道324线可塘至梅陇段改建工程、海丽大道至海银路升级改造、海丰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区、可塘珠宝特色小镇、县城市民中心健身广场以及公平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征地及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导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加快推动“大海城”核心圈的发展建设。
(三)以严管理为抓手,不断增强资金效益
一要强化地方债务管理。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并纳入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二要加强财政监管机制。重点加强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制衡机制,推进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大对转移制度资金、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的重点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会计日常监督作用,重点对新预算法规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及影响当前财经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查处。三要开展财政绩效管理。要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十大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力度,实现从“绩效评价”到“绩效管理”的转变。
(四)以深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体制创新
一要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切实转变观念,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内容、方式、时限等,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二要完善规章制度。要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进一步配套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标准的管理制度,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三要支持民生保障改革。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县域医疗资金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收付及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医疗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比重;四要推动其他领域变革。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效能;支持国企改革,重点解决全县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资产结构优化,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五)以转作风为基础,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执行力。一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根据业务需要,通过多场次、多样式、多类型的专题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二要加强党建工作。要围绕财政系统发展稳定的大局,研究确定年度党建工作重点,明确党建目标任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党组会议,每次不少于一场党建理论学习;要严格遵循党组议事规则,对于重要工作的安排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形成 “合心、合拍、合力”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开展党建理论学习制度和活动,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工作能力建设。要加强“本领恐慌”意识,不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把学习“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以适应财政工作政策性强、新开辟的工作领域广的形势,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行为。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艰巨而繁重,面对新的挑战,我们信心要更足,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附件:海丰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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