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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丰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海丰县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159.41万元,支出比2014年减少577.23万元,下降1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07万元,支出比2014增加1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的安排因公出国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8.49万元,支出比2014年减少139.93万元,下降6.34%,主要包括:(1)购置支出293.75万元比2014年增加65.31万元;(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4.74万元比2014年减少20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85万元,支出比2014年减少451.82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07万元,支出比2014增加1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的安排因公出国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8.49万元,支出比2014年减少139.93万元,下降6.34%,主要包括:(1)购置支出293.75万元比2014年增加65.31万元;(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4.74万元比2014年减少20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4.85万元,支出比2014年减少451.82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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