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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海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6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海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万元,减少66.67%。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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