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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海丰县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政协海丰县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是7辆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和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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