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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50%。本部门包括属下单位现有车辆10部,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出外执法执勤及开展业务工作所需。2018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元,占“三公”经费总额50%。2018年预计国内来访300批次1780人次。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下降1万元,下降5.6%,主要减少原因是加强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本局及属下11个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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