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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2.40万元,支出数与2016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拨款支出数相同都是52.40万元,比上年增加/下降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预计)因公出国(境)批次0个,共0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7.40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0.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4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比上年增加/下降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车辆保有量同为7辆不变所产生的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也不变。
3、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54%。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外来访批次48个,接待人次493人。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增加/下降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不增多“三公”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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