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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海洋与渔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4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出国批次0个,共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4.4%。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87个,共795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持平的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同时,积极推进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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