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
分享到:
2016年海丰县机关事务接待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整改)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38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37万元,2016年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了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车保有量4 辆,其中2辆中巴。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包括大院内50部公务车的保险费,与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运行维护费支出同等额度。主要是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2016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300 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750 万元,2016年比2015年接待费减少了4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