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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海丰县中小企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2017年海丰县中小企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0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出国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1.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8.57%。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3个,共80人次。增加原因主要是用于召开会议、招商引资接待海内外客商、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
附件:2017三公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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