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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丰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4.5%。2016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5个,共141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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