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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7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出国(境)批次0次,共0人次,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决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7万元。本部门的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决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6.7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0%,2016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0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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