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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丰县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8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97万元,下降12.37%主要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9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3.39万元,比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14.8%。下降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守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接待外宾、港澳社团、参加会议、下乡开展调查研究及检查核查等业务过程中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年检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0.7%。比上年度减少0.38万元。2016年接待国内外来访批次48个,共 366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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