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与打私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77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3万元,下降5.3%。其中: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决算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36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0.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14万元,下降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燃料费、维修费的支出上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决算4.41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9.86%。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51个,共393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69万元,下降13.5%。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 厉行节约。
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填报单位:海丰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公务用车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与上年情况比较 |
||
小计 |
其中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124001 |
海丰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
10.36 |
10.36 |
0 |
0 |
4.41 |
14.77 |
与2015年决算比 “三公经费”14.7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4万元;公务接待费4.4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69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丰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