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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信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9万元,比上年度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6年度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9.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有增加或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2.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0.58%。预计2017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50批,共350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有增加或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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