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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丰县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4.98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18.5万元,下降74.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47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7.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4.47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5.48万元,下降63.26%。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04%。2015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6个,共5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42万元,下降87.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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