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接待办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48 万元,完成预算837万元的4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873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87万元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750万元的4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了385万元;下降5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64万元,下降2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8万元,下降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占13.5%;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占8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公务车保有量4 辆,其中2辆中巴,包括大院内50部公务车的保险费及车船使用税。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外事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国内接待3010批次,36120人次;外事接待100批次,2000人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