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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丰县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3.48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4.53万元,下降(增长)9.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9.55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0.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9.55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31万元,下降9.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04%。2015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40个,共359人次。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22万元,下降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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