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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共青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2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计)因公出国(境)批次0个,共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6年度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0.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度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节约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9.23%。2017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5个,共200人次。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度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及标准和人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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