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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丰县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1.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8.72%。2016年(预计)接待国内外来访批次36个,共 235人次。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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