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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丰县直工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6万减少0.7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5(预计)因公出国(境)批次0个,共0人次。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4年度保持不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55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55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2015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2个,共8人次。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度减少0.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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