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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由我局统筹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海财农〔2023〕1号)文件精神,海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共安排我局统筹的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2974万元,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第三十条 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不予公开的外,涉农资金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的规定,现对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由我局统筹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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