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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汕尾市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华侨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与荣誉感,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鼓励更多的餐饮单位争先创优,依据《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粤食药监食〔2011〕144号),结合日常检查的情况,经审核评定,现将2018年我市第一批通过审核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并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公示牌。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餐饮行业做出表率,为提升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汕尾市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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