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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县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并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副县长吴光群出席参加活动。
此次集中销毁的物品是近年来我县依法查处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侵权休闲鞋、水管、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假冒名牌月饼、不合格食品成品、食品原料和药品一批,总货值约30万元。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吴光群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打击制贩假违法活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坚持“执法为民”工作基调,标本兼治,加大打假维权工作力度;要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海丰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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