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饮食店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饮食店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二、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农家菜馆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农家菜馆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三、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四、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五、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海城**餐饮店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7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海城**餐饮店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六、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莲花**饭店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7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莲花**饭店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七、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城莲花**饭店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7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城莲花**饭店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八、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丰县海城**农庄经营场所及就餐场所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7月,海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海丰县海城**农庄在经营场所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以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餐饮服务经营者不论规模大小,都应当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消费者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理性点餐,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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