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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海丰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代拟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监测对象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增收防止返贫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草拟了《海丰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代拟稿),按程序征求了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对该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660-6623105
附件:海丰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代拟稿)
海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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